近日,2014年度天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开始。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全市质量领域的最高奖励。2013年我市实施了首届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2014年度市政府质量奖共设2个名额,申报企业应具备《天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六个条件(即: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安全生产、质量等政策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执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或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甘肃名牌产品或其它省级以上品牌称号,品牌优势突出;具备A级质量信用等级,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的重大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是否导入和有效运行,作为评审的必要条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组织可登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tszl.gov.cn/)查看相关申报资料。企业申报材料应在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