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领导对打击传销工作作出批示
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的通知》,我市被列入全国35个打击传销重点整治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近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维俊,副市长蔡建明、温利平、徐庆宏在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文件上又作出重要批示。请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维俊批示:请各有关方面认真落实。
副市长蔡建明批示:请市公安、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大力配合,务求实效。
副市长温利平批示:打击传销活动,创建“无传销城市”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应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请工商及相关部门围绕创建“无传销城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副市长徐庆宏批示:请金融办与工商局协商,利用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机会一并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