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将清理和规范农村低保
天水市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记者从9月18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将对农村低保进行清理和规范,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文件,连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已由2007年的人均600元提高到目前的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起初的1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元,保障对象由2007年的6.3万人增加到目前的40.3万人。

(雷鸣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2013年度城乡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我市将从9月份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重点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规范工作程序,宣传低保政策。

副市长雷鸣出席会议并强调,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坚持“不缩面、不减人、符合政策、符合情理、群众没有意见、保持大局稳定”的原则,严把政策关,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效。要把握好基本政策和时限要求,把握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把握好清理和规范的重点内容,对现有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理。要规范保障类别、规范操作程序、规范制度运行、规范动态管理、规范资金发放使用、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完善低保对象信息,确保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会上,雷鸣还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2013年度城乡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