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在督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时强调
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召开汇报会)
省委、省政府第五督查组于5月24日至25日深入天水市财政局、工商局等单位和武山县,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进行了督查。
在25日召开的汇报会上,督查组对我市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双十条”规定方面领导重视,安排部署迅速,学习宣传方式多样,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督促检查跟进及时,各项措施切实有效,贯彻落实成效显著。
督查组要求,天水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双十条”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杨维俊在汇报时表示,我市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督查组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强化学习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机制,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促进工作求实、务实、落实。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美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天水市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奇若出席汇报会,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在市财政局检查)
(在市工商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