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理工大学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院主办的第七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6至7日在天水师范学院举行,来自全国73所大学、科研、法律实务机构的128名教授、学者、法律工作者参加了研讨。
民间法是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的逐渐制度化的规则,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法律,又不同于正式的国家法,包括个人,社会,善恶美丑、是非曲直的认知等方面,是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目前,全国民间法的学术观点有法律文化论、本土资源论、民间规范论、纠纷解决论、生活方式论、非正式制度论,民间法的研究方法有范式建构论、社会实证论和制度实证论三种。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致辞 )
据了解,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已在西宁、成都、兰州、武汉、凯里、桂林和天水举办七届,在我国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领域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此次研讨会围绕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司法审判、司法调解、行政裁决、纠纷私了、新农村建设、地方立法、纠纷仲裁、地方立法等十个议题,对民间法前沿问题进行了探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岱成对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讨会在天水的召开表示欢迎和祝贺,并希望通过专家学者的交流,进一步促进我市司法部门对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的理解,促进平安天水建设。
天水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杜松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治云出席研讨会。
(天水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杜松奇致辞 )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治云主持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