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6月17日消息 天水作家王若冰日前因其作品《天水古巷》被《健康天水》侵犯著作权而向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月25日,记者在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若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5月2日,他接到朋友电话称,在秦州区一饭馆吃饭时,朋友发现一本名为《健康天水》的杂志刊发了他的散文《天水古巷》,却没有署名。他找到这本杂志发现,这本既无刊号,也没有期刊准印证的刊物其实就是一本DM广告杂志,其中99%的内容是为天水市某医院宣传包括无痛人流、治疗不孕不育之类的医药广告,内容粗俗不堪。而他创作于2001年,先后在《甘肃日报》、《文学报》等省内外报刊发表并被2007年第十期《读者》(乡土人文版)转载的散文作品《天水古巷》被该刊全文抄袭刊用,而且没有署作者的名字,鉴于此,王若冰先生遂委托律师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任《天水日报》专刊文艺部主任的王若冰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从未向该刊投过稿,也没有接到该刊采用《天水古巷》的任何通知。他对《天水古巷》被内容低俗的广告刊物剽窃使用十分气愤。他认为,他之所以向侵权刊物发起挑战,是为了警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尊重作家劳动,维护著作权尊严。日前,秦州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王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