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10〕212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参加全省推进质量振兴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驻市有关单位:
11月24日下午,我办下发《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天政办电〔2010〕108号),通知49个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25个市属及驻市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于11月25日上午9时在市政府视频会议室参加全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其中20个企业由市质监局通知)。从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负责人能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但仍有个别单位负责人没有按时参加会议,部分单位负责人提前离开会场,特别是少数单位负责人无故不参加会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没有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企业有:
市宗教局、市人防办、天水机场、天水烟草公司、天水电信分公司、天水联通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公司、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天宝塑业有限公司、天水羲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早退的单位有:
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以上单位和企业要将未参加会议和迟到早退的原因写出书面材料,于11月29日前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当前,机关效能管理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和克服思想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被通报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本单位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和党性教育,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会议 通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印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