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调研天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时要求:
力争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7月6日,天水市政府副市长雷鸣带领市民政局、市规划局、麦积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研究解决天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征地等相关工作。
天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于2007年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按照国家二类救助机构标准设计建设,设床位120张,建筑面积3960㎡,工程概算713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660万元,其中省上资金290万元,市财政200万元,自筹资金170万元。新建的天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拟建于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羲皇大道北侧、市武警支队北面。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天水市流浪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条件,促进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雷鸣要求,麦积区政府要紧密配合市民政局,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力争于7月底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征用等工作,为8月中旬项目开工保障建设用地;市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及时拨付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资金,同步开展地质勘查、初设等工作,抢抓有利时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针对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提出的由于宝兰高速客运专线开工建设需整村搬迁,预留新农村建设用地事宜,由市规划局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尽快对该村做出发展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搬迁安置方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该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