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23时30分许,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二十铺村村民闫某(男,汉族,18岁)驾驶无号牌(新购)嘉陵150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载7名乘客,沿316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口镇四十铺村(2596KM+385M)处时,与道路南侧路边停放的甘E·10668号东风牌中型自卸货车(车主、驾驶员:秦州区关子镇白石路39号村民甄某)发生追尾相撞,造成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闫某及乘员共7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正三轮摩托车严重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秦州郊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正明、副大队长汪洁带领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迅速启动了《秦州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同时向市、区两级政府,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领导及时报告了事故现场情况。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吕淙江,秦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周伟,区委常委、副区长赵耀雄,交警支队政委杨金生,副支队长关进中、桐向东,市安监局副局长苏宝林,区安监局局长王贵有,及西口镇、太京镇等领导均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7月17日早8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钟山带领总队事故科人员赶赴现场。天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维俊和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姚远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并从中吸取教训,加强交通管理。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善后工作也已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