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月9日下午,市长李文卿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于2008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共9章77条,重点规定了国有资产范围、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和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法律责任、实行事件等。
会议从《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对改善国有资产现状的作用以及对未来我国经济制度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学习。李文卿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我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各项工作。
李文卿强调,我市国有企业比较多,国有资产管理的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在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遇到金融危机影响、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的形势下,我们面临的困难较多、各种矛盾比较突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目前改革任务的艰巨性,特别要汲取外地的经验教训,把我市的企业改制工作做细、做实;要认真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按照法律要求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依法决策,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市政府党组成员柴金祥、杨维俊、郭奇若、陈伟、赵卫东、彭鸿嘉、吕淙江、安永出席会议,副市长萧菡及各位副秘书长,市监察局、法制办、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胡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