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摔伤牵出非法办学
本报记者 马震坤
国家鼓励民办教育,但其必须依法办学。然而,天水华盛外语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许可,非法办学竟达三年之久。这种与法制建设格格不入的事情,如果不是天水市麦积区一名9岁小孩在校内摔伤后其家长对学校的追究,不知还有多少人被蒙在鼓里。飞来横祸 9岁小孩摔下楼梯
今年9岁的王飞是天水市麦积区桥南联中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其父母给他报了天水华盛外语学校剑桥少儿英语课外辅导班,每到双休日,他都要去参加学习。
今年3月25日下午3时许,王飞课间和同学一起滑楼梯扶手时,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二楼,造成颅骨骨折,颅内积血。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给其母亲王新打电话,告诉她孩子摔伤,当时王新在单位一时脱不了身,认为小孩子摔跤是正常之事,也就没有在意。谁知1小时后,老师又给她打电话,说她的孩子有点昏迷。王新这才感到事情比较严重,迅速将小王飞送到了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据王新女士介绍,小孩总共住了55天院,花费1.1万余元,而学校支付了6500元费用后就撒手不管了。孩子在住院期间,王新心里总感觉不踏实,4月18日,她出于对孩子的健康着想,带王飞到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花900元做了一次核磁共振全面检查,结论为:左颅顶部硬膛下血肿吸收期改变;左颅骨骨折。
王女士说,自孩子出事后,她和丈夫都请了近2个月的假,精心照料孩子,目前自己的孩子已休学在家。他们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求学校把在医院的治疗费掏了就行,至于大人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小孩的营养费等就不考虑了,但校方的态度却让他们难以接受。后来她想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这一问题,但经过奔波,他们才知道这个学校却是一家没有登记备案、无办学许可证的“黑”学校。无证办学 非法经营三年之久
近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麦积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教育局在全区进行民办补习学校年检时,发现天水华盛外语学校剑桥少儿英语没有办学许可证,因此给校方发了整改通知书。但整改结果怎样,该负责人并没有告诉记者。
采访中,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说,这个学校在麦积区道北已经办了两三年了,桥南的少儿英语班是今年才开始招生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举办民办教育,首先要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教育办学许可证。如果是非营利性的,就要在民政部门注册认定法人资格,如果是营利性质的,就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记者在天水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核查,注册簿上没有天水华盛外语学校的名字,在麦积工商分局核查也未注册。
7月24日,天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办学机构的许可审批,由省教委办理;初、高中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市级教育局审批,而小学、幼儿园、短训班这些非学历教育的单位,一律由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记者通过在天水市教育局基教科核查,也没有发现天水华盛外语学校登记审批的相关资料。
记者来到天水华盛外语学校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班采访时,一位罗姓老师告诉记者,他们办班时,真不知道办学还要得到其所在地教育局的审批和许可。至于王飞在学校课间滑楼梯扶手时掉下去这是事实,无法回避。事发后,学校积极配合给孩子治伤,也常派老师去医院探望,从来没有逃避责任的想法。孩子在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的好好的,而其家长却要带孩子去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为此他们和家长的意见分歧较大,认为如此纠缠下去没完没了,所以他们愿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然而,记者采访后,王飞的监护人和校方再次协商,校方却同意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其监护人无奈地告诉记者,由于他们的工作很忙,实在折腾不起,也只能就此作罢。非法办学 谁来承担相关责任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如果连这最基本的法人条件都不具备的非法学校,发生民事侵权、过错等行为,应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呢? 对此,秦州区法律服务中心的王国玉认为,王飞作为未成年人,家长将其送到学校时,其监护关系已发生转移,学校就有不可推卸的监护责任。王飞在校摔伤,与华盛外语学校剑桥少儿英语学习班没有履行好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关系,如管理不到位、教学设施安全性不高等问题,都是典型的监管不力造成的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王飞的法定监护人要通过诉讼渠道来维护其合法权益,面临的问题应为谁是被告?学校没有法人资格,当然不能成为被告。对此,甘肃雄意律师事务所安利律师认为,应为学校责任人、发起人或组织者为被告,应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报请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