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我市不断创新思路,探索经验,走出了一条毕业生就业的特色之路。 一是采取“低工资、多安置”的办法,使大专以下毕业生充分就业。面对县区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一部分县区采取了“分配到岗、自费进修、合格期满、推荐就业”的办法;另一部分县区采取了两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工资按规定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享受转正定级工资。二是从2003年开始,市人事局对我市急需行业的本科毕业生采取了“专业对口、指令分配”的办法,即将一部分急需的本科毕业生指令性安排到市直和县区有关事业单位,优化了人才资源配置。三是去年以来,在县区就业的毕业生都与人事局签定了《聘用合同书》,明确规定了聘用岗位、时间、聘用者职责、工资待遇及解、续聘的具体条件,同时,由人事局对应聘者定期进行考核,对不能履行职责、不胜任现职者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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