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融媒体中心11月30日讯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贯穿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为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检察法律文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增加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学习,推进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案管作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指导和有关服务窗口的查询服务等工作,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操之有度、行之有方”,案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高检院最新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人民检察院公开内部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树立案件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理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根据工作规定对法律文书公开的类别、审批流程、操作细则等内容进行规范,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新规定进行学习,确保案件信息规范公开。
专人负责,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精准化。综合业务部由专人负责审核文书公开工作:对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文书进行核查,尤其是对需要进行技术屏蔽的内容、文书格式、落款等细节进行检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定期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案件的公开状态进行统计,一旦发现应公开未公开情况,立即提醒承办人及时公开。建立文书纠错机制,在复核文书时如发现有屏蔽错误或者不符合公开规定,及时退回,告知案件承办人更正后公开,保障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安全。
明确分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使法律文书公开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每月25日根据系统统计结果,对本月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列表通报办案部门督促公开,确保文书公开的时效性;建立文书公开通报机制,对督促后仍未按规定时间公开、出现错误未及时更改等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定期通报。
案件信息公开是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编辑 赵雅琪 审核 辛智翔)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