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检察人员依法履职能力,8月24日上午,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就高检院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开展集体学习。
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涉及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保护民营企业的具体案例,对检察机关今后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营造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鹏对深圳市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诉股东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抗诉案进行了深入学习,结合案例的具体案情、办理过程、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等,详细讲解了办理此类案件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指导性案例对我们办案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更加明晰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方式方法。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