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融媒体中心6月18日讯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清理整治不符合规定的二级煤炭配送网点、无证经营户、无质检报告、无调运煤炭手续的流动售煤车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不规范、不达标的二级煤炭网点、无证经营户及流动售煤车辆。
二、整治时间和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环保设施不达标、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二级煤炭配送网点、无证经营户、流动售煤车辆,由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及取缔。
特此公告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