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天水军民合用机场空港新城范围内禁止
一切违法建房和私搭乱建行为的
通 告
天水军民合用机场是国家民航局“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也是2020年省、市列重大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对进一步完善陇东南地区交通总体枢纽,方便群众出行条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禁止在天水军民合建机场及空港新城拟征地范围内(东至盐池村、南至向阳村、西至金家湾村、北至唐家河村、《中梁空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从事违法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不得违法乱搭乱建。
二、未经依法批准的建(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在土地征收中一律不予补偿。
三、发改、自然资源、住房与建设等部门停止办理该范围内与机场项目建设无关的项目规划、用地等审批手续,对已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据《中梁空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所有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非法占用土地的要及时恢复原土地使用性质。凡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五、凡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养殖活动的,区公安、房管、农业、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注销登记;有关部门停止向违法建筑物供电、供水、供气和提供通讯服务。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树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
七、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配合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积极举报拟征地范围内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
秦州区玉泉镇人民政府:0938-8214320
秦州区中梁镇人民政府:0938-8730013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