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升中心
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13号)
随着节后人员返程高峰到来和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形势更趋严重,为了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杜绝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创建安全良好的办公生产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决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照严格的属地防控管理要求,带头指导配合做好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市、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落实“五个一”(一支体温计、一瓶消毒液、一本宣传册、一个口罩、一张表格),上班人员进出一律登记、测温,严格对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并将每天登记排查结果于当天下午6时前报所属街道社区。
三、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天必须对单位内部进行消杀,保持良好的安全卫生环境。
四、从即日起各街道、社区再次对辖区范围内来秦返秦人员进行彻底摸排。辖区内所有来秦返秦人员到秦州区后,1小时内立即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如实报告自己的旅行史、居住地址、接触人员等重要信息,并自觉在居住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间不得接触任何人,隔离期满14天后,向居住地街道、社区报告并进行相关检测,确定无症状后解除隔离。
五、凡与疫情较重地区来秦返秦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居民,必须向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如实报告上述信息。
六、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来秦返秦人员监管工作,主动与所在街道、社区联合管控好来秦返秦人员。
七、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发现发热、咳嗽症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街道、社区报告。
八、欢迎广大群众将各类来秦返秦人员情况向所在街道、社区及时进行反映举报。
九、对所有来秦返秦人员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但没有主动向街道、社区如实报告情况,或所在单位没有排查,或不配合监管上报,一旦发生疫情或造成疫情传播,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本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