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人民群众: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您和您的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请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家中若有武汉返乡人员,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不得外出或在家中待客,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同时请告知现仍在武汉的亲友,暂时不要返乡回家。近期与武汉旅居人员接触过的,请主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登记,并密切关注个人身体状况。
二、如若出现干咳、发热、乏力等症状表现,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秦州区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三、外出请佩戴口罩。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不到武汉等地旅游。
四、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家中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勤洗手脸,勤晒衣物。
五、科学防控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散布或转载未经证实、来源不明的信息。
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咨询电话:0938—8214945
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