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4月15日至9月30日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我区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执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属地化原则,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会计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信息采集。
二、会计人员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czxx.gansu.gov.cn/)”,点击“甘肃会计”选择“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个人注册,并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选择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阅读服务指南和注意事项。
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请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四、会计人员在填写个人基础信息的同时,还应上传本人照片和相关资料扫描件,主要包括:
1.本人照片。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红色、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尺寸不超过10KB)。
2.相关资料(大小不超过100KB,类型JPG、JPEG或PNC)包括:
(1)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最高);
(4)注册会计师证书;
(5)资产评估师证书;
(6)税务师证书;
(7)工作证明(营业执照)或者学生证明;
(8)会计高端人才证书。
五、为确保会计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后,如有信息变更,请及时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上传变更材料,进行信息变更。
六、区财政部门会对会计人员信息和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对会计人员上传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会在线进行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会计人员需重新上传有关资料,直到信息审核确认完成为止。
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