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小餐饮业安全隐患,增强业主法律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小餐饮服务单位合法规范经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结合辖区区实际,特制定小餐饮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整治与发展、整顿与规范有机结合,努力消除小餐饮行业脏、乱、差及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努力改善小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对象、问题及标准
整治对象: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
整治问题:无小餐饮登记证,有证但不符合小餐饮许可经营条件的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无健康证上岗行为,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未按规定进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不按照法定操作规范要求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等。
整治标准:持有《小餐饮登记证》;食品安全制度健全,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规范齐全;有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操作间与就餐区域有效隔离。操作间及从业人员应达到“三池五柜八有一整洁”管理标准,三池即配有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并保持上下水畅通)。五柜即配备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食品添加剂专柜和更衣柜。八有即有罩式抽油烟设施;有非手动带盖垃圾桶;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生、熟分用分放的刀、案(墩)、容器等用具;有明显的分区、分用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健康档案;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有从业人员清洁浅色工作衣帽,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一整洁即店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三、整治时间
整治工作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各经营户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对照整改进行自查,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于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将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该撤销小餐饮登记证的坚决撤销,秦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城街道监管所从2018年2月1日起不拉一户逐户进行检查,督促问题小餐饮整改到位,确保小餐饮整治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