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 天水市秦州区环保局
天水市秦州区工商局 天水市秦州区质监局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合理布局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
公 告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整合规范煤炭经营,确保用煤质量,使煤炭市场监管有序化、常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甘工信发〔2016〕83号)、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大工程,八项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决定尽快启动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布点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二级煤炭配送网点设立原则
二级煤炭配送网点是一级煤炭专营市场的延伸,由一级煤炭专营市场授权经营,仅销售一级煤炭专营市场的煤炭产品。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应设在邻近居民区且交通便利的区域内,但不得设在城区主干道(民主路、建设路、新华路、合作路、解放路、双桥路、青年南北路、藉河南北路),禁燃区内(禁燃区指:双桥路以东、罗玉路以西、成纪大道以南、羲皇大道以北区域)禁止设立二级煤炭配送网点。
坚决取缔禁燃区内现存的所有煤炭经营户和其他未纳入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现存煤炭经营户。
二、二级煤炭配送网点设立范围
根据我区煤炭使用分布情况,拟在城区及郊区的坚家河、罗峪沟、左家场、岷山路、七里墩、皇城路、吕二沟、天水郡、红山路和各镇设立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城区及郊区二级煤炭配送网点控制在15个以内,各镇二级煤炭配送网点控制在2个以内。
三、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建设标准
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必须是固定的店内铺面经营,店面不小于50平方米,禁止占道经营。
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建设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
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必须悬挂统一标识,统一门头。
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必须建立管理经营制度和购销台账。
二级煤炭配送网点以区域内用煤量分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相邻网点间距不得小于1公里。
四、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申报程序和时限
申报程序: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由企业和个体户自行申报,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初审,报区商务局备案,区商务局会同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行政执法局现场勘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户按照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完成验收合格,与一级煤炭专营市场签订供煤协议,办理相关证照后开展经营活动。在同一区域内有2户(含2户)以上申报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的,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时限要求:二级煤炭配送网点申报截止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对申报符合条件的二级煤炭配送网点9月20日前自行完成改造,逾期取消资格。
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 天水市秦州区区环保局
天水市秦州区工商局 天水市秦州区区质监局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