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蒲某委托子女向秦州区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和赠与公证。经问询了解,得知蒲某已81岁高龄,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情况后,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并耐心告知家属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受理当事人公证事项第二天,区公证处的公证员一大早就来到老人家中,通过和老人聊天、拉家常,确认老人神志清楚,思维清晰,并再次确认老人放弃继承权和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告知老人公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耐心给老人宣读并解释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和赠与公证告知书的内容,为老人制作了公证谈话笔录,由老人在公证人员的面前,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和《赠与书》上签名、按指印。经过审查核实,公证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了公证书,了却了老人的一桩心愿。
近年来,区公证处坚持“以人为本,公证为民”的理念,在遵守公证规则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公证处的社会知晓率、公证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