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外宣办 辛志锋)8月31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明泰,区人大主任杨虎林,区政协主席文月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牟建林,区委常委、玉泉镇党委书记李子园,区政府副区长任佩光及区法院、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物价局、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国投公司、玉泉镇主要负责人一同调研督查了山水嘉园、山水新城、锦绣苑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调研督查结束后,在区国投公司召开了督查组及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了区国投公司总经理杜林关于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整体情况的汇报和各施工单位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各相关部门职责的表态发言。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区国投公司负责相继开工建设“峪河兴居”、“安民家园”、“山水嘉园”、“山水新城”、“锦绣苑”等1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总建设面积122万平方米,17655套,其中廉租房54.46万平方米,11554套;经济适用房67.54万平方米,6101套。目前,建成经济适用房13.78万平方米,1674套,廉租住房3.3万平方米,638套;在建保障性住房105万平方米,15343套;今年10月底能够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5万平方米,2485套,经济适用住房794套,廉租住房1691套。
张明泰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整体进展顺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个别工作严重滞后,影响了整体工程建设进度;二是个别单位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较为突出,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衔接配合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单位积极性不高;四是项目前期手续较为复杂,征地拆迁难度大,资金筹措困难等问题影响着工程建设进度,致使项目进度缓慢。
张明泰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采取超长规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一要立军令状负责,责任到人。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周继军负总责,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要紧盯不放,锦绣苑项目建设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牟建林全面负责,山水新城项目建设由区政府副区长任佩光全面负责,区国投公司总经理杜林、副总经理马耀文要真正负起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所有参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单位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承诺,向社会作出承诺,严禁相互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工作梗阻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要优化施工方案,排出工期进度,向社会公示。由国投公司负责,通过各种方式,按月或按旬,逐项目、逐标段向社会公示工期进度,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流动红旗的方式,对工程形象、建设进度、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每周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施工单位要有社会责任感,优化施工方案,不等不拖,要进度、要质量、要形象。三要尽快完善各项相关手续,务必于9月10日前全面完成。四要加强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五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五监管一查处”的要求,对重大项目确定专人进驻,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每10天现场督查一次,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编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督查专报,报送区四大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建设单位也要认真开展督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抓两头带中间,真正把秦州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好。六要各方配合,凝心聚力,支持项目建设。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分局、房管局、物价局、国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要实行“一站式”服务,一路绿灯,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七要靠实责任,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山水嘉园3号区拆迁问题由区委常委、玉泉镇党委书记李子园负责,9月5日前全面完成拆迁任务。王家磨道路的两户企业拆迁问题,由法院院长王建明负责,法院和公安分局提前介入,玉泉镇司法所配合,以法律服务的形式,做好调解协调工作,确保9月10日前完成。锦绣苑拆迁问题,玉泉镇要积极介入,统筹考虑,加快进度,尽快解决。要抓好资金调度,进行科学测算,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考虑,防止因资金短缺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
张明泰强调,已经进驻场地的建设单位要尽快设备进场、施工人员进场,要抓进度、保质量,确保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