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委巡察组再次巡察甘肃核地质二一三大队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
自省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11月2日在二一三大队召开动员大会以来,大队党委按照省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和具体事项要求,切实强化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责任机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2月8日,省工信委巡察组成员张锦瑞、刘铁民、马瑞华等一行6人对二一三大队2013-201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情况和各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次巡察。
巡察组按照“3783”主体责任体系,即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党委会议记录、与相关负责人谈话等方式,对二一三大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行党委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巡察组肯定了二一三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尽快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细化措施;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跟踪监督,对新提任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测试,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各党支部指定分管纪检工作的专职人员,加强对单位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压力层层传导机制。
大队长兼党委负责人王正堂,工会主席、纪委负责人李国彪,政工办、纪监审办负责人参加了检查并对巡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