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执行合同监督 严厉查处“霸王”条款
——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检查合同格式条款

近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贯彻执行,扎实学习《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聚焦聚力各类合同格式条款,加强合同领域行政执法,打造规范有序的合同市场,护航合同市场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着广大消费群众生产生活的合法权益。
持续抓学习,确保了市场监管干部熟练掌握法律条款。针对7月1日起实施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条款,按照“三抓三促”会前学法安排计划,由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牵头领学,通过周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章节逐条款领学重点条款内容,指导18乡镇市场监管所和城区四个执法组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霸王条款”、分析近年来办理的合同违法案件以及实际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持续抓宣传,营造了全社会知法懂法的浓厚氛围。始终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跟进的宣传方法,积极释放社会传播效应。在线上充分利用融媒体、电子屏等互联网平台传播广泛、便捷、高效的优势,针对各领域各行业各群体社会大众,持续反复宣传合同格式条款,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聚焦房地产买卖、水电暖气保障、金融信贷、融资租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技术开发、物流仓储、物业服务、设备维保、中介合伙等合同签订实施率高的领域,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实体宣传。下功夫引导广大消费群众将各类合同条款入脑入心,以强有力的宣传效果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持续抓监管,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合同市场。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切实把各领域各行业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与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工作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统筹推进,在反复教育引导25个基层监管单位的150名执法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尊重合同、维护公平、护航发展”主旋律,形成以执法四中队为主力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和人力,持续加强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日前,聚焦城区汽车销售、健身房、洗浴中心、房屋买卖、美容美发、药店营销等10多个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精准查处排除消费者格式合同解释权及商品自主选择权违法行为1个,预立案处理。
此次合同市场专项检查在积极跟进中。(清水融媒信息员 刘明辉)
(新闻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