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市委常委、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134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全县贯彻意见,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事项。
县委常委马越垠、孙忠平、李振、宋贤雄、王怀珍、李亮、周玲、安伟、马创成、张强、李建勇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县政协主席丁旺喜、副县长马小平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切实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关系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对标《意见》6个方面22项要求,强化少先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宣传部、团县委、教育局等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为少先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团县委要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在政治上、组织上、队伍上、工作上加强对少先队的指导,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局面。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跟进学习研究国家交通建设领域相关政策,主动加强与省市的对接,积极谋划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交通道路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全力服务保障静天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陇西至陇县高速公路建设,打通清水对外交通大动脉。要全面落实“路长制”,持续巩固拓展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扎实做好乡村道路建设管护,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会议强调,要强化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着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夯实“三农”工作基础。要健全完善乡村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大力乡村培养本土人才,积极吸引各方面人才向乡村集聚、在乡村一线建功立业。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全面吃透中央和省上《意见》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照时限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强化财税政策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要求,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发挥好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传达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势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通知》。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认真查摆、整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县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131”工作法。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精文减会与提升质量并重,积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确保广大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上,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思想和政治自觉,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巡察办要认真制定巡察工作要点,牵头抓好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市县联动巡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被巡察单位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以巡察为契机,加强政治建设、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两个《办法》和省上《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两个《办法》。组织部、编办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纪委监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全力保证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市委相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好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会议审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赋予永清镇党委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实施办法》《关于赋予永清镇党委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参与权实施办法》《关于赋予永清镇党委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综合管理权实施办法》《关于赋予永清镇党委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实施办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党群服务设施实施办法》。听取关于拟推荐表彰的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汇报,关于三轮《县志》《特色志》《扶贫开发志》《小康志》以及第二轮《乡镇志》《部门志》编纂情况的汇报,关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