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县委常委周济、李致明、李振、张炜、王怀珍、张铖、李亮出席会议,副县长马小平、李宝玲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重要论述。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强烈的历史担当、浓厚的家国情怀、深沉的忧患意识、鲜明的人民立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纲要》作为重点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对于引导、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对照检视问题,从严抓好落实。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理解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规定》。会议认为,《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充分彰显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权威,体现了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决心,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工作规定》,准确把握核心内涵,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切实把环保督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统整改。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坚持任务清单化、责任明确化、要求具体化,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会议要求,全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体制、基本原则、规定要求。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县编办要组织干部系统学习、深入研讨,深刻理解掌握《条例》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委宣传部要在更大范围宣传,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和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环境。
会议听取了关于《清水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汇报、《清水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意见和方案。会议讨论了《清水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清水县乡镇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领导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办法(试行)》,听取了《清水县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汇报,研究了《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