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4日,清水县永清镇义坊村参保患者李某某在陕西省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心绞痛住院治疗,出院时家属凭社会保障卡在所住医院对住院费用按参保地(清水县)政策报销了7794.55元,患者只对医院缴纳了报销后的自付费用。伴随着该患者出院后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清水县正式进入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时代。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8〕169号)文件,甘肃省于2018年10月底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网络的升级改造和跨省就医结算试点工作,长期异地居住、外出务工和因病情需要在外省就医的城乡居民可以在甘肃省以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后在医院按照参保地的政策直接报销医保费用。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为办事宗旨,在实行无假日服务模式下,精简掉所有不必要的报销手续,尽最大可能缩短就医群众的报销时限,在全省异地就医开通的大环境下,清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立即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进行社会保障卡在医保结算平台的备案测试工作,并制作专门的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等平台在各乡镇进行了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跨省就医的便利和流程。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总结、梳理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流程和注意事项,即:“持社保卡备案、选择定点医院、凭卡出院结算”,进一步方便了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医保异地直接结算业务,切实增强了参保群众因医保改革和社保服务带来的“获得感”。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