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平、毕德祥、刘志伟、周建新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怀珍,县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食药监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非税局主要负责人;松树、郭川、新城三乡镇人大主席及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4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县人民法院作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作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表决了《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清水县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审议表决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表决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部分市人大代表做了述职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怀珍受县长马越垠的委托作《关于提请任命毛继国等职务的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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