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2015年2月清水县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来,清水县开展了为期3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是三年创建的最后一年。当前,全县的创建工作已进入了关键时刻和冲刺阶段,全县上下正在举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此,清水县属新闻媒体推出“文明创建”专栏,引导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己任,以维护城市形象为荣,以损害城市形象为耻,不管您是县直部门、省市驻清单位的干部职工,还是广大市民、进城务工人员,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决心和行动,用勤劳和汗水,让清水昂首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成为你我共同的骄傲!
【文明创建】
加强窗口行业监管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为巩固发展我县窗口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更好地发挥窗口行业表率示范作用,县创建办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促进各行业、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对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都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窗口行业结合各自职能在具体创建中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为迎检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

二是积极探索完善《清水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细则》、《清水县文明单位评选命名和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坚持常年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农户、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金融、通讯等服务行业开展了“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

三是由创建办牵头,组织督察组对窗口行业单位进行暗访、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窗口单位补差补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四是对必检的窗口单位、行业,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制定攻坚方案,各个突破,逐项落实,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