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2015年2月清水县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清水县开展了为期3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是三年创建的最后一年。当前,全县的创建工作已进入了关键时刻和冲刺阶段,全县上下正在举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此,清水县属新闻媒体推出“文明创建”专栏,引导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己任,以维护城市形象为荣,以损害城市形象为耻,不管您是县直部门、省市驻清单位的干部职工,还是广大市民、进城务工人员,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决心和行动,用勤劳和汗水,让清水昂首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成为你我共同的骄傲!
【文明创建】
清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文明

一条条青砖铺就的干净宽敞街路通向四面八方,路两旁绿树成荫,愉快的市民哼着歌儿在干净的路上来往不绝……今天的清水,充满活力、宜居、幸福、和谐。

自创建文明城市以来,清水县坚持以城市建设与管理要同步提高,不仅在城市基础设施上实现了新突破,更在城市环境治理不断创新举措,逐步实现了环境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实现了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突破。

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中,清水县加强对城区各类洗车点、修车点、焊接喷漆点、农贸市场、饮食加工点、街头烧烤(干炒)点以及餐饮、理发美容等“五小”行业门店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商品摆放有序,垃圾装置配备齐全,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县直各单位抓好责任卫生区域治理,宣传倡导环保理念,禁止餐厨垃圾、污水向马路倾倒,及时督查摊点清扫和保持周边卫生;维护市场良好卫生环境和经营秩序,各类市场要按卫生标准设置垃圾站点,保持给、排水通畅;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整治建筑工地和工程开挖中材料、垃圾乱堆乱放,围墙(栏)残破污损、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以及运输车辆撒漏乱倒等行为;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中村、河道、居民居住区等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泼乱洒等脏乱差问题的集中整治,对城区内垃圾死角进行重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