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平、毕德祥、刘志伟、周建新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王怀珍,县法院院长周海,县检察院、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5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由县副县长王怀珍受县长马越垠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程伯义、李康宁的任职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程伯义、李康宁为清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