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4人,因事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德祥、刘志伟、周建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牛永祯,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各委员会负责人、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土门乡、王河镇、丰望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评议了县科技局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工作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清水县松树乡、土门乡、草川铺乡、陇东乡、远门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清水县松树镇、土门镇、草川铺镇、陇东镇、远门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人事任职议案,依法对县法院有关工作人员职务进行了任命。市人大代表郭子孝、糟治金进行了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