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清水县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牛永祯出席会议,县政府办、信访局、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牛永祯学习传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信访局、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了今年以来全县农民工讨薪信访问题化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进一步抓好农民工讨薪信访问题预防和化解、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住建局、房管局、教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各自监管领域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清理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就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保障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牛永祯指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用工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认真学习领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着力解决好“认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度,努力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牛永祯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作用,督促项目承包商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要规范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化用工信息系统、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严格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农民工非正常讨薪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巡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依法严厉打击用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做到用工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牛永祯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对全县用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开展综合整治;要坚持定期调度,从即日起每周一次;要定点清除,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遗留问题;要抓好源头预防,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