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会议,讨论2015年为民承办的实事。县委常委、副县长牛永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马代,县委常委、副县长蔡俊杰及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卫计局、财政局、教体局、住建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政府为民承办实事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下,自我加压、自我超越,最大程度释放发展潜能、激发发展活力,为民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措施;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从政行为的有力推手,政府通过承办并落实关乎民生、贴近民意的实事,促使其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要求,确定为民承办的实事,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各分管领导、各单位意见,围绕“民需、民呼、民盼”确定实事,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解决一批事关民生、关乎群众的实事好事。
会议要求,确定为民承办的实事要突出“实”,要有可量化的指标,要利于平时的督查、年底的考核,便于群众的检验、社会的监督。要体现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真正让群众能够监督;要充分考虑整个社会各层面的受益度,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像教育、医疗、吃水、行路等,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因此而受益,切实把更多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