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率先垂范为全县开展学习教育树立标杆)
清水县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县委常委会率先垂范为全县树立标杆,县四大组织带头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积极坚持落实学习教育,在一手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一手抓好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在全县上下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党员干部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现了学习教育和日常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在学习活动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完善了详细的长期学习制度,保障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对象、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效果,多措并举把学习牢牢抓在手中,切实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打牢了思想基础。
落实学习时间和对象。县四大组织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按照集中学习的时间要求,重点通过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讨论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读,确保把必须篇目通读精读,学深吃透,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把握精神实质。在坚持深化学习教育的同时,除了在岗党员干部职工,还把老党员干部和“临时工”等群体纳入了学习教育范围,让学习教育在学习范围上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学习教育达到“全覆盖”。
丰富学习内容和载体。在集体学习内容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突出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突出学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二是突出学文件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三是突出学经典论述。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历代中央领导关于群众路线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经典论述,有针对性地选读一些经典著作,认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要义。四是认真学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法规知识,深化宪法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自觉性。五是突出学条例规定。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二十七条”和县委“三十条”规定等最新制定的一系列条例规定。乡镇、村(社区)党员干部还要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开展深化学习教育,丰富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坚定了共产主义伟大理想信念,增强了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同时更加增强了凝心聚力、建设西部科学发展特色县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