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清水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3〕8号),共十项三十条。
中共清水县委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做好联系群众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注重基层,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
1、调研制度要始终坚持。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调研制度,针对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基层群众,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众智慧,总结新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要带头开展调研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把决策意图和群众愿望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对工作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统一,体现群众观点,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2、调研内容要重点突出。调查研究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结合分管工作和业务实际,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深追细究、刨根溯源,探求科学解决办法,努力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3、调研方式要改进优化。调查研究要摒弃转一转、看一看、听一听的传统习惯,提倡沉下身子,耐下性子,专心就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问题用解剖麻雀的方法开展调查研究,提倡多与群众接触、多与群众交流、多听取群众意见,坚决反对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调研的选点既要选择工作好的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更要深入困难问题多、矛盾相对集中的地方,推动问题解决。
4、调研时间要按需保证。县四大组织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其中蹲点、驻点时间不少于10天,到联系乡镇、企业、学校的次数不少于12次;县直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要坚持包抓自然村制度,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每年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4次,蹲点驻村时间不少于30天。
5、调研结果要注重实效。每一次调研活动,都要形成调研报告。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出专题汇报。调研点上总结提炼出的经验,注重向面上推广,好的办法和对策要督促抓好落实。
6、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调研活动不提前打招呼,不事先布置安排,一般不召开汇报会;县四大组织领导调研,陪同人员要精简,车辆要整合。调研涉及单位不得临时应景布置,不得迎来送往,不张贴欢迎标语横幅,不制作展板与接待手册,不摆放花草、饮料水果,不发放与调研主题无关的资料;县直单位调研一般不安排就餐,乡镇调研中午不能返回时,一律在乡(镇)政府机关餐厅就餐,不上烟酒。
二、为民富民,帮办实事,密切联系群众
7、“双联”行动要扎实推进。要把“双联”行动作为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八个全覆盖”和“五件实事”,全力落实“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科级干部驻村抓落实”的新机制。每名县级干部至少联系2个贫困村、5户特困户;科级干部包抓1个自然村、包联3户特困户;一般干部联系2户贫困户,努力做到群众不脱贫、帮扶不脱钩、责任不脱离。
8、群众诉求要渠道通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信访包案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接访、下访不少于1次,四大组织其他领导每月接访、下访不少于2次。坚持定期走访和节日慰问相结合,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群众权益。
三、严格程序,精简高效,切实改进会风
9、召开会议要严格审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按程序通知安排。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直单位和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不相关的部门和分管以外的县级领导不出席会议。
10、筹备会议要节俭高效。除全县一类会议以外,一般性工作部署会议、座谈讨论等会议,县委、县政府由一位领导做主题讲话,不准备讲稿,不印发材料、不摆放文件袋,不安排合影。
11、会议数量要尽量精简。提倡现场办公会、电视电话会和座谈会,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能通过电话、文件、传真或其他方式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的,一律不再召开会议;对会议时间、参会范围相近或内容相关的,一律合并召开,泛泛提要求的会议一律不开。
12、会议时间要压缩严控。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汇报工作、发表意见、交流经验要言之有物、简明扼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力戒空话、套话。大力提倡脱稿讲话和即席发言。一般性会议领导讲话以20分钟左右为宜,部门汇报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大会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除党代会、“两会”等大型会议以外,其他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
13、参会人员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组织单位要紧贴会议主题精心确定出席会议人员,该参加的一个不少,无关的人员一个不要。可以由少数人参加的会议,不必通知其他人员参会;分管领导能决定的事项,不通知主要领导参加;虽与会议研究事项有联系,但不属于参会主体范围的人员,可以事先征求意见,避免陪会现象。
14、会议质量要注重提高。召开各类会议要做好充分准备,不开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凡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的会议,会前要研究好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凡汇报工作的会议,会前要准备好各种资料、数据和部门的意见;凡讨论方案、制度、规划的会议,会前要将讨论稿和提纲发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与会者要事先思考;凡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会前要做好沟通和协调。
四、规范考核,减少应酬,严控各类活动
15、考核评比要严格规范。考核评比要以提高执行力和推动力为重点,对不切实际、作用不大的考核评比表彰等活动,能集中的尽量集中,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精简的坚决精简。凡未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直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的全县性考核、检查或观摩活动。
16、事务活动要遵从安排。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庆典等活动。出席重大项目开工奠基、竣工投产及项目签约仪式,一律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未经安排,县级领导一律不得出席各类活动。严禁县级领导以公务身份出席各类商务活动。经安排必须出席的各类活动,县级领导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接受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礼品卡、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接受宴请。必须举行的各类庆典及仪式活动,承办单位要从简安排,不请专业礼仪公司、不搭仪式台、不铺地毯、不挂气球和宣传标语。各类事务性活动不得影响机关办公、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和学生正常上课,严禁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类庆典等活动。
17、考察学习要务实精干。不安排一般性和照顾性考察学习,坚决禁止公款旅游。严禁没有招商引资任务、重大文化交流活动等实质性内容,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的学习考察和交流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考察活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核销差旅费,结束后必须报告学习成果或考察报告。
五、精简简报,规范文件,切实转变文风
18、文件简报要精简规范。制发文件要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发文件,新闻媒体已经发布的文件一律不再层层转发,对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一律不再发文,部门发文能解决的或属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的,一律不得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报送县四大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简报,整合为1种,未办简报的部门和乡镇不再新办简报,未经批准的简报、无刊号的刊物一律取消。
19、文件简报要提高质量。各类文稿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要具体,篇幅要精悍,主题要突出、文风要清新、文字要精炼,做到意尽文止、表述准确。各类文稿的篇幅除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纲要等文件外,县委、县政府一般性文件、材料、讲话稿字数应控制在3000字左右,不得超过4000字。工作简报一般控制在500字左右,不得超过700字。
20、文件报送要遵循程序。严格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和范围,向四大组织报送各类文件和简报,一律报送办公室办理,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上报文件要严格按照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凡县直各单位向省、市主管部门请示、报告事项,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各单位不得向各乡镇发布指示性文件,也不得要求乡镇党委、政府报文。县直各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再直接报送县委、县政府。
六、注重务实,严格标准,改进公务接待
21、接待范围要统筹协调。副地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到清水调研,一律由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到县内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业务部门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分管领导,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接待领导和陪同人员。
22、接待过程要热情节俭。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严控接待规格,减少陪餐人员,杜绝铺张浪费,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七、遵纪守规,以身作则,规范从政行为
23、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请销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等制度。县四大组织领导外出必须提前两天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外出,必须由联系乡(镇)领导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通知的会议和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时,必须及时反馈。
24、工作效率要快捷高效。需审阅签批的文件,要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签批的意见必须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不得含而混之,模棱两可。同时,要对签批意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落实。应对突发性事件、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5、警车警力要严格审批。除上级下达的任务外,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任何领导和单位一律不准调用警车和警力。对因执行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救援抢险,确需落实警戒勤务和交通保障的,实行严格的报告审批制度。公安机关执行任务时,要尽量缩短警戒时间,不实行交通管制,不清场、不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
八、服务大局,服从需要,从严审批文稿
26、贺信贺电要严格程序。除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外,县级领导个人不公开发表或出版与分管工作和本县情况有关的著作。对一般性庆典、仪式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做序,不担任名誉职务。对一些重大节庆、重要典礼确需以四大组织名义恭贺的,必须由县委、县政府审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
九、坚持原则,注重质量,改进新闻报道
27、宣传报道要加强审批。全县大型会议、专题会议、专项工作宣传报道必须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宣传稿件由县委宣传部审核把关。对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稿和内部资料,未经删改审核,宣传新闻单位不得随意刊播。县外媒体的记者到县内采访,县委宣传部要做好验证及配合采访工作。
28、报道方式要逐步改进。新闻宣传报道要优化内容和结构,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领导出席会议和参加各项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一般性工作和活动不报道,需要报道的根据情况只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可综合报道的不分别报道。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只刊播文字,不刊播图像、图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报道,广播电视时长不超过2分钟,网络照片不超过5张。其他县级领导的新闻报道,广播电视时长不超过1分钟,网络照片不超过3张。
十、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
29、廉洁自律要带头遵守。县级领导要带头遵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禁在重大节日期间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乔迁新居、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大摆筵席,借机敛财;严禁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和配备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家住城区的领导正常上下班一律不准公车接送,以良好的作风当表率、树榜样。
30、公务支出要厉行节俭。进一步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能在机关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到宾馆、酒店召开。各类会议和接待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洁,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不制作背景板。
县四大组织领导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执行、严格落实,不能破例,不搞变通,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乡镇、本单位《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实施意见》进行专项检查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确保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