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县城
征文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战略目标,清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建设美丽县城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城市环境美化、城市建管攻坚、文化素质提升、创新社会管理、轩辕文化开发”五大行动。为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县城”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积极响应十八大报告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号召,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县城的工作部署,以“学习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县城”为主题,多层面、多角度思考清水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发展。通过开展征文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建设美丽县城的意见建议,讴歌建设美丽县城的深刻意义、重大举措和动人事迹。
二、活动组织
本次征文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联、县文广局、县文化馆、县作家协会承办,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协办。
三、征文对象
征文不受年龄、职业、地域限制,凡对建设美丽县城有独到见解的各地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文体不限,既可以就我县有碍于美丽县城建设的不良现象、不足之处进行抨击、评论,也可以就我县县城、乡村优化美化环境所取得的成就进行赞颂,更期待从建设美丽县城整体出发,发表真知灼见,尤其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撰写出勾画美丽县城蓝图的理论性文章。文章要言之有物,以小见大,有思考、有见解、有立意。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作品要立意新颖、主题突出,条理清晰,表达简练、文字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指导性和启示性。
3、所有征文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征文活动组织者有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册改、编辑和发布的权力。
5、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征文时限
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3月28日。
六、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组织评委会对征文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并将优秀征文作品在《清水文艺》专刊上刊载。
七、报送方式
各乡镇、各单位评选出的优秀征文统一以A4纸排版,一式三份报县文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1366458086@qq.com。
联系人:张健 电话:0938—7155091
赵丽 电话:0938—7151500
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