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幼儿园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场所)
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简平一行赴清水视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马小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宏亮,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及文广局有关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首先在文化馆观看了清水县道教音乐、清水剪纸、庞公石制作工艺、轩辕鼓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专题片,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他们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他们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的意见和建议。随后深入清水县第三幼儿园和第一幼儿园现场参观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场所。
视察组对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保护和发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要做好对全县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规划、保护、发掘和传承;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培养,管理力度;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全社会的作用,坚持活态保护、传承人保护、整体保护的原则,进一步挖掘各类非物质文化的艺术价值、人文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使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发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成为一种产业,真正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座谈交流)
近年来,清水县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全面扎实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至目前,全县共普查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460多条,有22项已列入国家、省、市、县“非遗”保护名录。其中“清水道教音乐”已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清水剪纸”和“清水道教音乐”已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清水民间故事”、“清水麻鞋”、“清水轩辕鼓舞”、“清水酿酒技艺”、“清水脊兽制作技艺”、“清水庞公玉雕技艺”、“清水小曲”、“清水砖雕”、“清水造纸技艺”、“清水城隍庙会”、“清水木人绊跤”11个项目已列为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清水扁食”、“清水婚俗”、“清水木雕”、“清水扎灯”、“清水高抬”、“清水彩绘”、“清水皮影”、“清水戏剧脸谱绘制工艺”等9项已列为清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全县共收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300多个,谚语、歇后语3000多条,道教音乐两部,歌谣一部,制作了《清水道教音乐》、《清水剪纸》、《清水轩辕鼓》3套光盘共120多张,出版了《轩辕故里民间故事集》印刷3000本,整理了《清水民间器乐曲》1本、《轩辕鼓舞图解》1本。全县共挖掘培养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60人,共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并为其积极推荐评定“民间工艺师”中高级职称。先后确定“小华山庞公庵”为“清水道教音乐”华山派的传承场所,“城隍庙”、“泰山庙”为龙门派的传承场所;清水第一幼儿园为“清水剪纸”的传承场所;清水第二幼儿园和清水秦剧团为“清水小曲”的传承场所;清水秦剧团为“清水木人绊跤”、“清水跑驴舞”、“清水旱船舞”的传承场所。
(观看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