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至20日,省、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团按照《甘肃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对清水县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全面客观的检查评估。20日下午召开反馈会议,评估团认定,清水县语言文字工作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指标,通过评估验收。
省语委办主任王光亚及专家,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评估过程并精心指导工作。来自四县两区的政府领导、语委负责人,金昌市、永昌县语委办负责同志及各位专家观摩了这次评估工作。清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秀丽,县委常委、副县长马小龙,县人大副主任赵爱平,县政协副主席王明顺及县教体局及语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检查评估。
评估团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实地测查等方式,对清水县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18家单位和1处公共设施的用语用字和语言文字综合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共听取汇报19次,查阅资料260卷,召开座谈会24次,问卷调查240人,随机谈话185人,抽查公文60多份,听课21节,翻阅教师教案32本、学生作业30本、学生考试试卷30份,实地查看12个单位、6所学校和一处公共设施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栏、电子屏幕和标语的规范用字情况。
省语委办主任王光亚讲话
清水县经过近三年多的努力和不懈的工作,全县广大群众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普通话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工作服务用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语言文字生活中的应用地位基本确立,全社会语言文字环境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清水县目前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上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提高全县广大群众语言文字素质打下了一定基础,也为今后工作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评估团对充分肯定了清水县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抓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全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在工作的深度、力度上仍需提高;三是进一步巩固城评成果,把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引向深入;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用语用字的监管力度。总结推广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更加有力、更加切合实际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清水,小康清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