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刘海仙杨兆康)9月16日,甘肃省林业厅厅长高清和、省林改办主任王全德等一行在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鸿嘉及清水县委书记王振宇、县长刘天波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到草川铺乡、陇东乡等地,对该县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清水县全县境内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61.65万亩,目前已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5.18万亩,完成荒山造林面积35万亩,“三北”四期造林4.75万亩,中德财政合作项目造林10.12万亩,有果园面积29.8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0.9%。现有集体林面积64.23万亩,其中:有林地17.25万亩、疏林地1.58万亩、灌木林地4.68万亩、未成造20.22万亩、宜林地20.5万亩;涉及全县18乡镇254个行政村,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23.51万亩,地方公益林40.72万亩。

近三年来,该县按照“兴林、强果、富民”的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实施“稳退耕、强林果、抓项目”三大战略,在大办特色林果产业、加快公路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德援项目造林水平、狠抓国有林场建设四个方面实现了新跨越,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自2003年至2006年,该县退耕还林工作连续4年在全省退耕还林“四率”核查中综合排名位居第一;2006年秦亭等4乡镇建设的万亩核桃基地被列为全省“万亩优良乡土树种繁育推广示范基地”;同年该县被省林业厅表彰为“全省退耕还林建设先进县”;2007年县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 ”。

该县被省上列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积极稳妥地启动实施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县18乡镇254个有林改任务的村均已全面完成了分山分林到户、认定确权到户的改革任务。全县已完成林改面积58.05万亩,占全县集体林地面积64.23万亩的90.4%,使4.7万户23.4万人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直接受益。其中家庭承包经营48.11万亩,占82.8%;集体股份合作经营1.89万亩,占3.3%;有偿承包经营3.46万亩,占6%;稳定承包关系2.96万亩,占5.1%;集体统一经营1.63万亩,占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