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汶川地震及其余震波及清水县,灾情发生后,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
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清水县严格实行了县级领导包乡镇具体指导、县直单位包村进行帮建、乡镇领导包片、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包户抓落实的“四包”责任制。全体包乡县级干部都能分别深入所包乡镇的重灾村组,查看灾情,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灾情排摸、灾后村民住房重建维修评估、救灾粮食款物发放、受灾的特殊困难人员生活安排、整村搬迁规划选址、灾后恢复重建等关键性工作中,包乡县级领导都蹲乡坐阵指挥,全程监督,进行具体指导;各帮建单位也都确定了各自包户帮建的责任领导及工作队员;各乡镇都分别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乡镇领导、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在各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落实中的职责任务。通过靠实相关领导和干部的组织领导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在灾后重建实施过程中,天水市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受灾村组和农户家中,查看灾情,协调项目和资金,现场研究解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有关具体问题。帮建清水县的市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天水师院、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疾控中心、市农发行、市科协等单位也都相继派出工作组,深入重建一线指导帮助建设,并捐助帮建资金及物资,灾后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与此同时,县上也将部门帮建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举措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动员111个县直及省、市驻清单位,严格按照“八个一”和“四个结合”的要求及每户最少资助不低于5000元帮建资金的标准,对口做好全县451户困难户、重灾户的帮建工作。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与受灾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群众拆除危房,开展重建,并克服困难,多方筹措,积极向联系户捐助建房资金及物资,以实际行动为灾后重建鼓劲添力,极大地加快了全县灾后重建工作的进度。
清水县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按照“政府补助、社会帮建、群众主建”的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探索创新重建组织形式,重视发挥群众在重建中的自主决策、自主建设、自主监督、自我管理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搞好重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每个自然村都召开村民大会,选举办事公道的村民代表成立了灾后重建民主评议小组,整村搬迁重建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评议小组和理事会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开讨论评议,严格落实程序,办事公正透明,在重建户、维修户、“三无户”、“三孤户”的确定,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重建组织和质量监督把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重建工作的有序有效和公平公正。郭川乡田川村整村搬建村民理事会积极组织重建工作的开展,动员有关群众舍小利、顾大局,在没有一分钱经济补偿的情况下,主动砍伐正处于盛果期的苹果树,腾出土地72亩作为全村整村重建的新址,搬迁坟墓36座,有力地支持了全村重建工作的开展。
为了确保灾后重建摸底评估和款物发放、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清水县严格按照受灾户个人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审核、村公示、乡镇审查、乡镇公示、报民政局审批、公示的操作流程,认真做到“四个必须”、“三个防止”、“三个准确”、“四个公开”。“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村民大会传达有关灾后重建工作政策和精神,必须成立村级农村灾后恢复重建评议小组,必须深入建房对象申请人家中核实,必须进行七天以上三次张榜公示;“三个防止”即防止村干部随意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申报,防止凭印象申报;“三个准确”即把受灾情况和房屋倒塌受损情况搞准确,把建房申请人家庭情况和生活困难及原因搞准确;把建房申请人家庭受灾程度和生活困难程度的次序排准确;“四个公开”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有效确保了灾情核查、重建维修房屋评估确定的准确无误。与此同时,县上还及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的“清水县抗震救灾款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下派工作组,对全县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了多次专项督查,通过督促检查,确保了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和公开及时发放。
截止目前,清水县灾后重建列入整村搬迁的郭川乡田川村田川自然村、白沙乡温泉村社湾自然村、松树乡友爱村二组、金集镇瓦寨村前尖自然村、红堡镇后川庙下自然村、金集镇连珠村新窑自然村、红堡镇古道村李家那坡组、松树乡文寨村小寨自然村、白沙乡鲁湾村上湾自然村、王河乡西李村大寨自然村、贾川乡上湾村三组等11个自然村、612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郭川乡田川村田川自然村、白沙乡温泉村社湾自然村、金集镇瓦寨村前尖自然村即将完成主体工程。分散就地重建涉及260个村、8276户,已开工建设177个村、3725户,已完成35村,129户。维修加固户2184户、6144间,已开工户827户、2261间,完成712户、2026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