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秦安县区域内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车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全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8日12时起,对秦安县区域内所有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对所有途径辖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采取管控措施:
一、自交通管制之日起,在秦安区域内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救援车辆、应急医疗救护车辆、通信保障车辆和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不纳入管控范围。
二、辖区相关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管制措施,县域内所有客运班线车辆全部停运,出租车仅在本县内实行单双号运行,非法营运车辆一经查获将顶格严肃处理,党政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凭通行证出行,私家车、非机动车非必须禁止出行。
三、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且不听劝阻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1年10月28日12时起执行,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天水市秦安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