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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创佳绩(组图)
(2017/11/19 21:40:32)  来源:秦安县委外宣办  打印本页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秦安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秦安县兴国镇郑川村村民靳志强荣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秦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成果凸显的良好态势,先后荣获2015、2016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区。秦安县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户外公益广告宣传、争做“我是秦安文明人”主题实践、“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选树、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秦安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县法院内设13个庭(室科队),派出4个基层法庭。秦安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获“全国法院第三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5年7月获“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3月获全省“三八”红旗集体。


 
    靳志强,男,汉族,1962年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郑川村村民,现任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郑川村果农协会理事长、秦安县科技特派员、天水市果业协会理事。从事林果产业30多年来,靳志强以帮助别人为己任,常年致力于苹果、桃等农果新品种的引进选育和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免费为四里八乡的农民群众提供苗木和接穗等服务,用大爱情怀支撑起父老乡亲的致富梦想,用平凡的服务诠释了不平凡的奉献精神。靳志强2010年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甘肃省劳动模范,2012年被甘肃省委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共产党员,2013年被甘肃省先锋引领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评为陇原先锋岗,2015年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劳动模范,2017年被评为第五届甘肃省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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