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金融支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靠实责任,全面加快推进全县扶贫攻坚进程,8月14日,秦安县召开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会议。县四大组织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业务主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主持。会上,县委副书记裴贵军宣读了《秦安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兴国、莲花、魏店、王尹四乡镇负责人代表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责任书;县财政局与县农行、建行、工行、邮政储蓄银行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书;县委书记王东红作了讲话。
(县委书记王东红讲话)
王东红在讲话中指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创新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是省委、省政府破解贫困群众发展资金短缺难题,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和形式,创新贫困村金融服务,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我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王东红要求,各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有序推进工作。要严把贷款对象审核关,贷款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识别出的3.01万户、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优先考虑2015年预脱贫户。要严格界定贷款用途,确保扶贫专项贷款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富民增收产业。要严格把握贷款申办程序,认真执行政策规定,遵行工作流程,依照全县分解到各乡镇的贷款额度,按照“户报、村议、乡审、县核”的步骤和程序,由确定的承贷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到农户,工作过程要公开公正,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保证资金安全,严格落实反担保、质押、农户联保等措施,对于不能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的贫困户,积极鼓励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保险,加强信贷风险防控,确保贷款资金放得出、收得回。要保证贷款贷得准、收得回、用得好,乡镇贷前调查审核和反担保措施落实是关键,各乡镇一定要把这两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
王东红强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关系到群众脱贫致富和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时间紧迫。各乡镇、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紧迫感抓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按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主持会议)
会后还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业务主办和各金融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项贷款相关业务培训。
(签订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责任书)
(专项贷款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