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
(第三剂次)接种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境外输入疫情风险持续存在;国内部分地区接连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据研究表明,灭活疫苗第三剂加强免疫后,不仅抗体水平大幅度提升,抗体谱也更广了,对抗各种变异株的能力也增强了。为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区从2021年10月18日开始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三剂次)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目标人群为全程接种新冠病毒
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
1.感染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边境口岸、海关、国际交通、涉进口冷链物品检验检疫、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及市场、酒店、超市、宾馆、影院、旅游景区、会馆工作人员等。
2.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群。主要包括公安、武警、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监所、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
3.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感染后可能导致重症风险的人群。
4.上述三类人群之外,其他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二、时间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第三剂次接种工作从2021年10月18日启动实施,凡已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之后按月梯次为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目标人群提供接种服务,至2022年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三、组织安排。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教体、商务、交通、民政、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加强免疫的宣传发动和接种时的人员组织,提前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受种人员摸底统计,科学制定人员组织安排计划,按照就近接种的原则,积极主动与所在地接种门诊联系,有序组织本行业、单位职工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接种。
四、接种费用。本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
五、接种地点。全区各新冠疫苗接种点均可接种。
六、接种疫苗。原则上接种时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七、注意事项。请无接种禁忌症且第二剂次接种后满6个月后符合条件的市民携带身份证尽早到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接种时全程佩戴口罩。接种后,需要在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
请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和良好的生活习惯,鉴于当前复杂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区,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天水市麦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8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