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怀中、副局长张国麟,麦积区副区长温建军、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天水市二院负责人及检察院班子成员参加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张国麟宣读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授予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和天水市二院“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并进行授牌和颁发证书。
张怀中强调,在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麦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公共机构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区检察院结合工作特点和现有条件制定了精细化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五个绿色”行动,始终坚持节约优先,对餐厨废弃物回收、新能源设备采购都制定了严格规定并落到实处,从管理制度到硬件配置,形成了特色创建案例,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系统工程,今天这份“国家级”荣誉来之不易,我们将加倍珍惜、再接再厉。一要继续强化节约手段,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理念。二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建章立制规范节能降耗。三要继续强化节能成效,做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坚定的引领者、有力的传播者和忠实的践行者。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