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我省共有5人获评“先进个人”,麦积区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孙佳垚名列其中,也是我市唯一一位入选的司法警察。12月12日下午,天水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一行赴麦积区法院为孙佳垚同志颁奖。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颁奖仪式。
据了解,孙佳垚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工作踏实认真,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2016年被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在全市“争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2017年被评为区法院党务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今年全省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工作中,孙佳垚同志表现也十分突出,同其他同志一起在日常执行、夜间突袭执行、周末集中执行中任劳任怨,为执行工作提供了高效的司法警务保障。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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