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新画卷
----麦积区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麦积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环境管控,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八项机制”,认真实施污染治理“十大工程”,扎实有效整改环境突出问题,努力补齐环境保护工作短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对环委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41人调整为100人,组成单位由原来的38个,调整为现在的74个,环委会主任调整为由区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围绕全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天水市麦积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麦积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水市麦积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麦积区环境保护“十大工程”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文件,与相关部门、镇、街道签订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了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靠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各项整治任务的有序推进。
——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围绕全区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节能减排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全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专干、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共计100余人在区委党校举办全区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督促成纪药业、众兴菌业等6家企业办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把保险的风险管理方法与环境管理相结合,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要约束性指标

2017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1天,占监测总天数的81.9%,优良天数比2016年增加22天;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均达到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通过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煤炭一级市场建设、清洁能源替代、餐饮油烟和机动车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与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等污染治理工程,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近几年,我区地表水水质年均达标率100%,地表水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了区政府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完成了辖区内13个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制定印发了《麦积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麦积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截至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为有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解决环境监管薄弱领域突出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围绕“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河道采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清洁能源推广使用、餐饮油烟治理、煤炭市场管理、城市综合管理、建筑渣土综合管理等8个方面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环境保护“八项机制”》,完善了各项环境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管理的常态化发展。
——严格项目审批,强化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

严格环保准入制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各项要求,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环评督办、跟进、协调、服务,办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对2013-2016年取得排污许可证的4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资料进行了整理统计,为下一步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强化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工作。
——扎实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和“冬防”工作,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任务,实现了城区燃煤锅炉“清零”目标,加强对建筑和道路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对长实、顺辰、甘建投等涉气工业企业进行了整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了密闭、遮盖等防尘措施,强化煤炭煤质管控,严格煤炭销售点煤质抽检,完成了辖区内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报废工作和集中供热锅炉提标改造工作。
强化水污染防治,制定印发了《麦积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乡镇签订了麦积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强化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强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取缔河道非法排污口,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制砂行业,全面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扎实整改水环境突出问题。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成立了全区土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了全区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核查工作,完成了辖区内13个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及采样监测工作,积极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177个;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生态环境质量数据、资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以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强化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环境保护局“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两考”期间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0余人次,对城区建筑工地及中型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定期夜间巡查及不定期抽查,有效遏制了环境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突出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沿河、沿路建设了一批垃圾收集点,配备保洁员和环卫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垃圾入河,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将全区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明确了畜禽养殖场的规模分级及管理要求,启动了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及养殖专业户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
——不断强化环境执法

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麦积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麦积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确定了36个问题,提出了131项措施。目前,整改措施清单中提出的36项问题中,立行立改的16个问题和需2017年底完成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督导单位正在对其进行清单销号,分年度整改的8个问题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改。加强环境执法,规范行政处罚,积极开展环保交叉执法及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完成了前三季度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到依法审核,全面征收;四是不断强化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对12369环保热线、市长留言板、办公电话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各类环境问题,认真记录,详细解答,及时查处。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