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麦积区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的审查把关环节,建立了“党支部—党(工)委—区委组织部”三级审查机制,切实解决了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关不严、缺少程序等问题,使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严格初审把好“入口关”。由党支部进行初审环节把关,从递交入党申请书、派人谈话等环节起,就跟踪对申请入党人进行考察、培养,重点了解其入党动机、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严格按照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坚持执行没有推荐主体的不发展、支委会研究不过关的不发展。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跟踪对其进行培养教育,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提前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不断加强宗旨意识,从中择优选择发展对象。
——是严格预审把好“政治关”。党(工)委在接到各支部关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的报告、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报告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转正等每个节点,党(工)委都要派出党委成员与本人见面,谈话了解其各方面的情况。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照党员标准、突出先进性。坚持“六个不发展”原则,即“没有经过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不发展,培养期不够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和政审材料不全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表现一般作用发挥不突出的不发展,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大的不发展”,确保了发展对象政治过硬、素质优良。
——严格复审把好“程序关”。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区委组织部建立了定期督查、抽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和机关部门,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了解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每周确定部分单位,采取调阅党员档案的形式,集中对新发展党员的党材、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查阅复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列入年初发展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审查过程中,对党材不全或不完备的,退回要求重新完善补充。对违反程序、违规发展党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